一、通用防控措施(适用于所有儿童青少年)
(一)保障充足户外活动
每日日间保证 2 个小时户外活动,也可分不同时间段累计达到 2 小时。
(二)培养正确用眼习惯
保持正确的读写姿势,做到 “一尺一拳一寸”,坚持做眼保健操。
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,做到 “三个 20”(即每用眼 20 分钟,向 20 英尺(约 6 米)以外的远处眺望 20 秒)。
严格管理电子产品使用:
0—3 岁婴幼儿应避免接触电子产品。
4—6 岁学龄前儿童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。
中小学生非学习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单次不宜超过 15 分钟,每天累计不宜超过 1 小时,优选大屏幕高分辨率电子产品。
(三)提供适宜学习环境
确保学习环境有充足、柔和的照明,配备适合身高的桌椅等。
(四)养成良好生活习惯
倡导均衡饮食,多吃富含维生素、矿物质和优质蛋白的食物,少吃甜食、油炸食品及含糖饮料;保障充足睡眠。
(五)坚持定期健康检查
建立屈光档案,监控屈光度和眼轴变化。
二、针对不同人群的防控措施
(一)未近视且不易近视的儿童青少年
人群特征:裸眼视力正常,屈光正常,远视储备量在对应年龄的参考值范围之内(见附件 1),眼轴长度在对照表(见附件 2)对应年龄的低值以下。
针对性防控措施:需关注视力健康,根据变化动态调整。
(二)未近视但易近视的儿童青少年
人群特征:裸眼视力正常,屈光正常,远视储备量低于对应年龄的参考值下限,眼轴长度在对应年龄的低值以上。父母一方或双方有高度近视,户外活动时间少,近距离用眼负担重。
针对性防控措施:每 3—6 个月验光并测眼轴,按医嘱使用功能性近视防控眼镜或中医适宜技术等干预方法,定期复查调整诊疗方案。
(三)已近视但不易高度近视的儿童青少年
人群特征:已确诊近视(近视度数不低于 75 度),眼轴长度在对应年龄的高值以内。每年近视度数增长速度不超过 50 度。
针对性防控措施:每 3—6 个月验光并测眼轴,按医嘱使用功能性近视防控眼镜、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或中医适宜技术,年龄超过 8 岁的儿童可使用角膜塑形镜。
(四)已近视且易高度近视的儿童青少年
人群特征:已确诊近视且近视在 10 岁之前发生,眼轴长度在对应年龄的高值以上。父母一方或双方有高度近视,每年近视度数增长速度超过 75 度。
针对性防控措施:每 3—6 个月验光并测眼轴,关注眼底和眼部健康情况。按医嘱联合使用生活行为干预、光学干预、药物干预或中医适宜技术等方法。依据变化情况,酌情及时调整。
(五)已高度近视的儿童青少年
人群特征:已确诊近视且度数不低于 600 度或眼轴长度大于 26.00 毫米。
针对性防控措施:每 3—6 个月检查屈光度数、眼轴、眼底变化,调整近视防控策略。必要时定期检查眼压、眼底等,避免进行蹦极、跳水等高冲击力或高强度的运动。
2025.10